| 報紙日期: |
中華日報100/06/08
|
| 新聞主題: |
警4分局 拖百餘天未動工記者楊耀華/基隆報導
|
| 新聞內容: |
市議員秦鉦七日就警四分局與安樂分駐所合建案提出質詢,強調承商拖延一百六十七天都沒有動工的跡象,要求市警局在進度落後達百分之二十時,就該依法辦理,不能讓承商以變更、調整工程款等方式取巧;市警局長邱豐光表示,目前進度約落後百分之十八至十九,若落後達百分之二十時,將依契約解約並沒收一千九百多萬元的履約保證金。
秦鉦指出,警四分局興建案從去年九月份發包完成、十二月二十日動土,但直到現在過了一百六十七天都沒有動工的跡象,就只是把圍籬圍起來而對地方交通造成嚴重的阻礙,更影響到安樂路、麥金路交通瓶頸改善工程,究竟該項工程為何遲遲無法動工?
市警局長邱豐光答覆指出,該案在今年元月三日申報開工,但包商因利潤微薄導致進場施作意願不高,而藉著安國橋限重問題及地下自來水管線等問題造成工程延宕,該局先後六次函文督促承商進場施作,並經協調達成共識後,承商允諾提具新施工程序報核,但迄今仍未提出,而承商也多次口頭允諾進場施作卻又片面提出解約要求,該局依其所提解約要項與契約不符不同意解除契約,目前該案進度落後約百分之十八至十九,落後進度達百分之二十時,將通知解約並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列為不良廠商,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一千九百五十萬元。
秦鉦則質疑包商根本沒有意願進場施作,就是想要先把工程標到手再設法以變更計畫、調整工程款方式取巧,要求警局在進度落後達到百分之二十時嚴格依照契約執行,不能讓包商放在那裡擺爛,避免延誤到警四分局、分駐所遷移及麥金路交通改善期程。
|